若望福音第九章

基源線上聚會 202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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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

主禱文(聖經恢復本)
我們在諸天之上的父,願你的名被尊為聖,
願你的國來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食物,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欠我們債的人;
不叫我們陷入試誘,救我們脫離那惡者。因為國度、能力、榮耀,都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讀經

若望福音:Chapter 9

1耶穌前行時,看見了一個生來瞎眼的人。
2他的門徒就問他說:「辣彼,誰犯了罪?是他,還是他的父母,竟使他生來瞎眼呢?」
3耶穌答覆說:「也不是他犯了罪,也不是他的父母,而是為叫天主的工作,在他身上顯揚出來。
4趁着白天,我們應做派遣我來者的工作;黑夜來到,就沒有人能工作了。
5當我在世界上的時候,我是世界的光。」
6耶穌說了這話以後,便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了些泥,把泥抹在瞎子的眼上,
7對他說:「去,到史羅亞水池裏洗洗罷!」──史羅亞解說「被派遣的」──瞎子去了,洗了,回來就看見了。
8於是,鄰居和那些素來曾見他討飯的人,就說:「這不是那曾坐着討飯的人麼?」
9有的說:「就是這人」,有的說:「不,是另一個很相似他的人。」那人卻說:「就是我。」
10他們問他說:「你的眼睛究竟是怎樣開的呢?」
11他答覆說:「名叫耶穌的那個人,和了些泥,抹在我的眼上,給我說:你往史羅亞去洗洗罷;我去了,洗了,就看見了。」
12他們又問他說:「那個人在那裏?」他說:「我不知道。」
13他們便將先前瞎眼的人,領到法利塞人那裏。
14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那天,正是安息日。
15於是,法利塞人又詰問他怎樣看見了。那人就向他們說:「他把泥放在我的眼上,我洗了,就看見了。」
16法利塞人中有的說:「這人不是從天主來的,因為他不遵守安息日。」有的卻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奇蹟?」他們中間便發生了紛爭。
17於是,他們又問瞎子說:「對於那開了你眼睛的人,你說什麼呢?」瞎子說:「他是一位先知。」
18可是,猶太人不肯相信他先是瞎子而後看見了,等到叫了復明者的父母來,
19問他們說:「這是你們的兒子麼?你們說他生來就瞎麼?怎麼他現在竟看見了呢?」
20他的父母答覆說:「我們知道這是我們的兒子,也生來就瞎。
21如今他究竟怎麼看見了,我們卻不知道;或者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也不知道。你們問他罷!他已經成年,會說自己的事了。」
22他的父母因為害怕猶太人,纔這樣說,因為猶太人早已議定:誰若承認耶穌是默西亞,就必被逐出會堂。
23為此,他的父母說:他已經成年,你們問他罷!
24於是法利塞人再把那先前瞎眼的人叫過來,向他說:「歸光榮於天主罷!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
25那人回答說:「他是不是罪人,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我曾是個瞎子,現在我卻看見了。」
26他們又問他說:「他給你作了什麼?怎樣開了你的眼睛?」
27他回答說:「我已經告訴了你們,你們不聽;為什麼又願意聽呢?莫非你們也願意做他的門徒麼?」
28他們辱罵他說:「你去做他的門徒好了!我們是梅瑟的門徒。
29我們知道:天主曾給梅瑟說過話;至於這人,我們不知道他是從那裏來的。」
30那人回答說:「這真奇怪!你們不知道他是從那裏來的,他卻開了我的眼睛。
31我們都曉得天主不俯聽罪人,只俯聽那恭敬天主,並承行他旨意的人。
32自古以來從未聽說:有人開了生來就是瞎子的眼睛。
33這人若不是由天主來的,他什麼也不能作。」
34他們卻向他說:「你整個生於罪惡中,竟來教訓我們?」便把他趕出去了。
35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了,後來遇見了他,就給他說:「你信人子麼?」
36那人便回答說:「主,是誰,好使我去信他呢?」
37耶穌對他說:「你已看見他了,和你講話的就是!」
38他遂說道:「主,我信。」遂俯伏朝拜了耶穌。
39耶穌遂說:「我是為了判別,纔到這世界上來,叫那些看不見的,看得見;叫那些看得見的,反而成為瞎子。」
40有些和他在一起的法利塞人,一聽了這話,就說:「難道我們也是瞎子麼?」
41耶穌回答說:「你們如果是瞎子,就沒有罪了;但你們如今說:我們看得見,你們的罪惡便存留下了。」

(註:感謝來源;「思高聖經」 https://www.ccreadbible.org 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
(註:感謝來源;「思高聖經」 聖體堂天主堂)
(註:本社群推薦的聖樂版本;感謝來源:網路)

散會

社群:tokyotim

騎「慢車」強制配戴安全帽?

在台灣,依據現行法規,騎乘某些「慢車」類別的車輛時,並「不強制」配戴安全帽或頭盔。

無需強制戴安全帽的車輛:

人力腳踏自行車(一般腳踏車):這是最常見的例子,騎乘一般的腳踏車並沒有強制規定要戴安全帽。然而,為了自身安全,尤其是在交通流量大的區域或進行高速騎乘時,強烈建議配戴自行車安全帽。
電動輔助自行車:這類車輛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通常有腳踏板,最高時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車重不超過40公斤。雖然它有電動馬達,但在法規上仍歸類為「慢車」,目前沒有強制規定騎乘時需戴安全帽,但考量到它比一般腳踏車速度快、車身重,仍建議配戴。

需強制戴安全帽的車輛:

機車:包括燃油機車和電動機車(例如Gogoro這類),都屬於「汽車」類,必須戴合格的機車安全帽。
微型電動二輪車:這就是您前面提到的「電動自行車」,以電力為主,沒有腳踏板,最高時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車重(不含電池)在40公斤以下或(含電池)在60公斤以下。自2022年11月30日起,這類車輛已納入管理,強制規定騎乘者必須配戴合格的機車安全帽。

為什麼會有區別?

法規上的區別主要在於車輛的動力來源、最高速度和車輛本身的穩定性。凡是以動力為主,且有一定速度的車輛,為了保障駕駛人的安全,通常會強制要求配戴安全帽。而以人力為主或輔助動力的車輛,由於速度相對較慢,危險性較低,因此目前沒有強制規定。

即便法規沒有強制規定,考量到道路上存在各種風險,為了保護自己,還是建議騎乘任何二輪車輛時都應配戴適合的安全帽。

社群:小王

水庫土地權益

📌【縣政總質詢|關注寶山水庫週邊土地權益】
5/26陪同林昭錡議員參與縣政總質詢,特別關心寶山水庫週邊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問題。

多年來,當地地主面臨使用限制、開發受阻,心中的不安與疑問也越來越多。政府應正視地方聲音,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推動合理徵收:寶山第一水庫部分土地至今僅徵收到滿水位以上一公尺,尚未完整涵蓋保護帶及集水區,導致地主多年來使用受限、無法開發。應重新檢視昔日徵收範圍是否合宜,針對具有公共使用必要性之土地,依法辦理徵收。

✅研擬補償機制:土地若被公告劃設為水質水源保護區,研議訂定合理補償方式,保障地主財產權益。

✅檢討解編可能:若部分區域無實質使用,或長期未列入開發計畫,則應研議解除保護區劃設與使用限制,讓土地回歸合理利用,減少不必要的行政管制。

感謝林昭錡議員跨區聲援、共同發聲,為寶山水庫周邊土地所有權人爭取權益,也期待主政機關正面回應地方民意。🌱

寶山水庫 #土地正義 #傾聽在地聲音 #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議會 #寶山水庫自救會 #新竹縣議員林昭錡 #新竹縣議員邱坤桶 #關心寶山大小事

社群:天庫
註:感謝來源,新竹縣議員邱坤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