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一位朋友說了一個故事:「有兩個教友在爭論6×4是不是23,其中一位發誓如果不是,我把頭砍下來給你,於是兩位找了本堂神父問誰是對的? 沒想到神父的回答是6×4=23是對的,結果一位得意地離開,另一位有點生氣的質問神父:6×4為何不是24呢? 神父很鎮定地回答說:難道你希望他把頭砍下來嗎? 」 這個故事讓我想到這週的福音:我來不是要廢除法律,而是要成全。記得我在米可之家當中途之家生輔老師時,有訂了許多的家規,當孩子不懂得自律自重自愛時,家規只是導正他不好的行為,一切好的習慣養成就不再是約束,而是善的循環,如舊約時代天主嚴苛,講法,但耶穌時代的來臨是用愛感化一切,所以不是廢除,而是內化,心中有愛奉行天主旨意,所有一切言行都是要成全法律啊。
如果我們講愛,上個故事6×4是不是24並不重要。我們熟悉的道理:仁愛勝於祭獻,我們常與人爭論,對人發怒、爭罵,認為自己就是正義的一方 ,事實上爭了理,就傷了和氣,而你爭的理就一定是真理嗎? 福音裡要我們與自己的弟兄和好,當你實行愛德、寬恕,用祝福代替詛咒,以良善的心縱觀一切,遇到不明白的、被辱罵、被冤旺,我們將一切交託在祈禱中,讓心真心的平靜下來,期待祈禱中與天主相遇,那生活中的一切遭遇都不是問題,相信天主都會有最好的安排。若6*4不是23,我把我的頭砍下來,這對照福音裡:「不可發虛誓! 向上主所許的誓願都要實踐。」做為一基督徒,我們說話要如此,是就是,非就要說非。期許自己做一個言行一致的基督徒,因此,我們也要學習謹言慎行,明辨是非。要達成如此境界,平常就需自我要求,心念很重要。古人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言、非禮勿聽、非禮勿行。」福音裡:不可姦淫,凡注視婦女,而貪戀她的,她的心裏已經姦淫了她。就是這個道理。福音中對法律的描述有對比強烈的言論,反映出猶太基督徒對法律的理解。我們當然不能誤認為,耶穌贊同每一個法律細節,祂是提出警告,基督徒不可任意將古老天主子民法律從中排除。福音也提到耶穌告訴門徒:「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這裡所指的更大義德是:愛、和好與寬恕,這是進入天國的條件。而現實生活中,禁止發誓的命令很難實現,連保祿也常以天主的名發誓(例:格後一23)。因此,耶穌提出教導:天國是天主以真理與信實治理的國度,在其中生活的信仰團體成員也應該如此彼此相待。這是我們所有基督徒努力的目標,阿門!
社群:C.Franc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