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is left, when honor is lost?

「職場霸凌」是政府與社會大眾應重點關注的問題之一。

近日在網路上發現「顏慶章」(前部長)以「What is left, when honor is lost?」為題發出聲明稿,特此轉載如下:

小女慧欣今年3月12日辭世,身為父母的我們從未說出「霸凌」字眼,由於3月底媒體揭露慧欣辭職信,並因前國貿局同仁錄音檔出現,各界才以慧欣有無遭遇霸凌為關切重點 。行政院卓院長迅速邀請外部專家成立專案調查小組,經過三個月於6月26日完成獨立與專業的調查結果,充分敬佩與尊重 。卓院長於三日後停止楊珍妮政務委員職務,深表贊同 。然而身為卓內閣要員的楊珍妮不滿霸凌案調查結果,接續發表聲明 。作為被霸凌者慧欣的父母,因尊重調查程序,一再隱忍她以傷害慧欣及家人的方式利用媒體發聲,經過數日靜心思索,已無法容忍與事實不符的說辭,持續混淆社會大眾視聽 。

一、行政院調查報告完全未提及慧欣健康與霸凌情事有所相關,楊珍妮於6月26日聲明中一再以慧欣生病請假,作為其訴求主軸,不但非屬自稱照顧晚輩與自詡彼此友好情誼的行為表現,並明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有關規定 。

二、如同調查報告所述成立霸凌的認定理由,慧欣於 OTN 任職一年半以來,已多次向當初推薦進入公職長官吳秘書長釗燮表達請辭之意,但皆獲慰留並期望她能相忍為國 。當初楊珍妮因高層未事先徵詢其意見,即四處打探係何人推薦?慧欣無奈地誠實以告 。實在難以想像楊珍妮於6月26日聲明,竟宣稱對慧欣有「培養接任人」的友善心態,更何況先前楊珍妮經媒體詢問,亦妄稱慧欣是由她推薦進入 OTN 的謊言,豈是政務委員所當為 !

三、身為父母雖對調查報告只成立兩項霸凌事實、調查過程中楊珍妮因未調離現職可能妨礙霸凌真相之顯現,以及對未成立霸凌之各調查事項,慧欣已無法親自提供事實詳細說明,深感遺憾 !惟對調查小組的辛勞與專業,仍抱持由衷的感謝與尊重。期望目前監察院的調查過程能秉持更公正態度,重建友善的公務員工作環境 。

四、承蒙各界重大關注,慧欣無論以學者或公職身份,心繫 CPTPP 的執行不力及 OTN 運作長年重大瑕疵,這是她於病榻中難以割捨的工作牽掛 。CPTPP 具體時程豈可僅以國際地緣政治局勢影響為藉口;OTN 長達18年以任務編組欠缺運作績效,影響國家未來重大經貿政策至鉅 。

最後,引用慧欣中華經濟研究院老長官所言:「一個國家紀念優秀公務員最好的方式,不是停留在追思,更不是受勳頒獎,而是把她未竟的志業,變成國家的制度;不是只記住她所受的委屈,而是完成她一直努力追求的理想 。」

這,才是真正還給慧欣的公道

顏慶章

2026年7月1日

就相關議題,楊珍妮近日也有發表5點聲明回應,強調相關認定缺乏具體事證,質疑程序公正性,並表示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等。

對此,我們認為社會大眾應持續關注雙方相關後續的聲明與動作。真相愈辯愈明!

社群:小慧

「稱義」與「得救」

在羅馬書 10 章 10 節中,保羅寫道:「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要理解這兩者的異同,首先需要明白新約聖經(特別是保羅書信)常借用希伯來文學的「同義平行句」(Synonymous Parallelism)修辭手法。意思是:保羅並非在強調兩個截然不同的步驟(好像人要先做A再做B),而是用兩種互補的宣告,來表達同一個完整救恩的兩面。

以下詳細拆解「稱義」與「得救」的相同與相異之處:

一、 相同之處(同:一體兩面、不可分割)

不論是「稱義」還是「得救」,在基督教神學中都指向同一個起點與終點。

根源相同(非出於行為): 兩者都不是靠著人的功德、善行或宗教儀式換來的,其根源都是神白白的恩典。

時間上的同步性: 當一個人真誠地「心裡相信」的那一刻,他在神的法庭上就被「稱義」了;與此同時,他也跨入了「得救」的狀態。這兩件事在屬靈現實中是同時發生的。

心口一致的真實信仰: 保羅強調的是,一個真正被神觸動的生命,必然是內在有信心(心裡相信),外在有見證(口裡承認)。沒有不信心的稱義,也沒有不宣告的得救。

二、 相異之處(異:焦點與層面的不同)

儘管兩者是指同一個救恩事件,但它們在神學定義、面向的對象以及生命的維度上,有著非常細緻且精準的側重點:

維度稱義(Justification)得救(Salvation)
字面核心意義是一個法理上的宣告。
(法官宣判:無罪開釋、視同義人)
是一個行動上的救拔。
(從危難、滅亡、沉淪中被拯救出來)
關係的對象向著上帝(垂直關係):
解決了人在神面前的「罪人身分」,使人與神和好。
向著世界與環境(水平/全面關係):
脫離了撒旦、罪惡、死亡的權勢,以及未來的審判。
內在與外在偏向內在的、隱密的心靈轉變。
(上帝看人內心的誠實與信心)
偏向外在的、公開的生命宣告。
(在人面前、在信仰群體中公開承認基督)
時間的維度是一個當下、一次達成的法律身分確立。
(身分一經宣告,永不改變)
涵蓋面更廣,具有過去(已免去定罪)、現在(天天脫離罪的轄制)與未來(身體得贖、進入榮耀)的動態過程。

三、 聖經整體的依據與神學總結

為了支持上述的平衡,我們可以對照羅馬書及其他新約書信的上下文:

1. 稱義:是神法庭的客觀宣判

「稱義」的希臘文(Dikaioo)是一個法律術語。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 3:24)

這是對付我們的罪咎(Guilt)。在神面前,耶穌代替了我們的刑罰,我們的心只要單單信靠這份代替,地位就改變了。

2. 得救:是全面的釋放與保護

「得救」的希臘文(Soteria)含意是痊癒、安全、救援。

「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 10:9)

這是對付我們的轄制(Bondage)。當我們「口裡承認耶穌為主」,意味著我們在公開的處境中宣示主權的更換——我不再屬於這個世界或罪惡,我現在的主人是耶穌。這種公開的認信,使我們在生活與屬靈爭戰中得著拯救。

總結

人心裡相信,帶來了在神面前被「稱義」的法理地位。人口裡承認,帶來了在人與靈界前,生命被「得救」的公開事實。

這段經文最美麗的地方在於:它把信仰的「深刻內在性」(心)與「勇敢外在性」(口)完美結合。有些基督徒只看重外在的宣告(口裡承認),卻缺乏內在的翻轉,那就容易流於說教與自義;相反地,只有心裡相信而不敢承認,信仰就缺乏了改變世界的行動力。

社群:天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