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民國 114 年 01 月 22 日,政府已通過和公布「公益揭弊者保護法」。這是新的法規,值得讀者關注與研究。我們摘要如下:

第 1 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並保障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之權益,特制定本法。
揭弊者之揭弊程序及保護,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之規定更有利於揭弊者之保護者,從其規定。

第 3 條
本法所稱弊案,係指公務員或政府機關(構)、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之人員,涉有下列犯罪或違法行為或涉及公共利益且情節重大者:
一、犯刑法瀆職罪章之行為。
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行為。
三、包庇他人犯罪之行為。但以法律有明文規定刑事處罰者為限。
四、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得處以罰鍰之行為。
五、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行為。
六、法官法第三十條第二項第七款或第八十九條第四項第七款之應付評鑑行為。
七、違反下列各目涉有危害公共利益且情節重大之行為:
(一)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第二百九十六條、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行為。
(二)違反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行為。
(三)犯刑法妨害投票罪章或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民投票法、反滲透法之行為。
(四)違反營業秘密法之行為。
(五)違反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信託業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票券金融管理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公平交易法或其他有關經濟、財政法規之行為。
(六)違反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環境用藥管理法之罪或其他有關環境保護法規之行為。
(七)違反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或其他有關衛生福利法規之行為。
(八)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動檢查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就業服務法或其他有關勞動法規之行為。
(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行為。
(十)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老人福利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行為。
八、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之犯罪、處以罰鍰或應付懲戒之行為。
前項第八款弊案範圍,由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並定期檢討、調整或增減。

法規名稱: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1 月 22 日
法規體系: 法務部廉政署
施行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施行,最後施行日期:114.07.22。一百十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制定全文 21 條,自一百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施行。

註:感謝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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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望福音第五章

基源線上聚會 202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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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

主禱文(聖經恢復本)
我們在諸天之上的父,願你的名被尊為聖,
願你的國來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食物,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欠我們債的人;
不叫我們陷入試誘,救我們脫離那惡者。因為國度、能力、榮耀,都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讀經

若望福音:Chapter 5

1這些事後,正是猶太人的慶節,耶穌便上了耶路撒冷。
2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門有一個水池,希伯來語叫作貝特匝達,周圍有五個走廊。
3在這些走廊內,躺着許多患病的,瞎眼的,瘸腿的,痳痺的,都在等候水動,
4因為有天使按時下到水池中,攪動池水;水動後,第一個下去的,無論他患什麼病,必會痊癒。
5在那裏有一個人,患病已三十八年。
6耶穌看見這人躺在那裏,知道他已病了多時,就向他說:「你願意痊癒嗎?」
7那病人回答說:「主,我沒有人在水動的時候,把我放到水池中;我正到的時候,別人在我以前已經下去了。」
8耶穌向他說:「起來,拿起你的床,行走罷!」
9那人便立刻痊癒了,拿起自己的床,行走起來;那一天正是安息日。
10於是猶太人對那痊癒的人說:「今天是安息日,不許你拿床。」
11他回答他們說:「叫我痊癒了的那一位給我說:拿起你的床,行走罷!」
12他們就問他:「給你說拿起床來,而行走的那人是誰?」
13那痊癒的人卻不知道他是誰,因為那地方人多,耶穌已躲開了。
14事後,耶穌在聖殿裏遇見了他,便向他說:「看,你已痊癒了,不要再犯罪,免得你遭遇更不幸的事。」
15那人就去告訴猶太人:使他痊癒的就是耶穌。
16為此猶太人便開始迫害耶穌,因為他在安息日作這樣的事。
17耶穌遂向他們說:「我父到現在一直工作,我也應該工作。」
18為此猶太人越發想要殺害他,因為他不但犯了安息日,而且又稱天主是自己的父,使自己與天主平等。
19耶穌於是回答他們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子不能由自己作什麼,他看見父作什麼,纔能作什麼;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樣作,
20因為父愛子,凡自己所作的都指示給他;並且還要把比這些更大的工程指示給他,為叫你們驚奇。
21就如父喚起死者,使他們復生,照樣子也使他所願意的人復生。
22父不審判任何人,但他把審判的全權交給了子,
23為叫眾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派遣他來的父。
24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聽我的話,相信派遣我來者的,便有永生,不受審判,而已出死入生。
25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時候要到,且現在就是,死者要聽見天主子的聲音,凡聽從的,就必生存。
26就如父是生命之源,照樣他也使子成為生命之源;
27並且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因為他是人子。
28你們不要驚奇這事,因為時候要到,那時,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
29而出來: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作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
30我由我自己什麼也不能作;父怎樣告訴我,我就怎樣審判,所以我的審判是正義的,因為我不尋求我的旨意,而只尋求那派遣我來者的旨意。」
31「如果我為我自己作證,我的證據不足憑信;
32但另有一位為我作證,我知道他為我作的證足以憑信。
33你們曾派人到若翰那裏去,他就為真理作過證。
34其實我並不需要人的證據,我提及這事,只是為叫你們得救。
35若翰好比是一盞點着而發亮的燈,你們只一時高興享受了他的光明。
36但我有比若翰更大的證據,即父所托付我要我完成的工程,就是我所行的這些工程,為我作證:證明是父派遣了我。
37派遣我來的父,親自為我作證;你們從未聽見過他的聲音,也從未看見過他的儀容,
38並且你們也沒有把他的話存留在心中,因為你們不相信他所派遣的那位。
39你們查考經典,因你們認為其中有永生,正是這些經典為我作證;
40但你們不願意到我這裏來,為獲得生命。」
41「我不求人的光榮;
42而且我認得你們,知道在你們內沒有天主的愛情。
43我因我父的名而來,你們卻不接納我;如果有人因自己的名而來,你們反而接納他。
44你們既然彼此尋求光榮,而不尋求出於惟一天主的光榮,你們怎麼能相信我呢?
45不要想我要在父面前控告你們;有一位控告你們的,就是你們所寄望的梅瑟。
46若是你們相信梅瑟,必會相信我,因為他是指着我而寫的。
47如果你們不相信他所寫的,怎麼會相信我的話呢?」

(註:感謝來源;「思高聖經」 https://www.ccreadbible.org 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
(註:感謝來源;「思高聖經」 聖體堂天主堂)
(註:本社群推薦的聖樂版本;感謝來源:網路)

散會

社群:tokyotim

大學學生社團:經費

社群:國際服務社 International Volunteers Group

學生社團可以申請那些經費呢?
學生社團可以申請的經費來源相當多元,主要可分為以下幾類:

  1. 校內資源:

學校補助:
許多大學院校會提供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補助項目可能包含活動場地租借、器材租借、文宣印刷、活動講師費等。
補助金額和申請辦法會因學校而異,建議向學校課外活動組或學生事務處洽詢。
學校校友總會補助:
一些大學的校友總會,為了鼓勵在校學生社團的發展,會提供活動經費補助,補助的對象和內容會根據各校的規定而有所不同。
學校相關單位:
學校內的其他單位,例如:通識教育中心、體育室、藝文中心等,也可能提供與其業務相關的社團活動經費補助。

  1. 政府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會針對特定主題的學生社團活動提供經費補助,例如:民主法治教育、社團幹部研習等。
申請資格和補助辦法可參考教育部相關網站。
其他政府部門:
其他政府部門,例如:文化部、體育署、環保署等,也會針對與其業務相關的學生社團活動提供經費補助。

  1. 校外資源:

企業贊助:
學生社團可以向企業尋求贊助,贊助方式可能包含經費贊助、物資贊助、場地贊助等。
尋求企業贊助時,應準備詳細的活動企劃書,並說明贊助對企業的效益。
基金會補助:
許多基金會會提供經費補助給符合其宗旨的學生社團活動。
申請基金會補助時,應詳細閱讀基金會的申請辦法,並準備相關申請文件。

申請經費的注意事項:

詳細閱讀各單位或機構的申請辦法,了解申請資格、補助項目、補助金額、申請期限等。
準備完整的活動企劃書,內容應包含活動目的、活動內容、活動時程、經費預算、預期效益等。
準備相關申請文件,例如:申請表、社團證明、活動照片等。
在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
活動結束後,應依規定辦理經費核銷。

查詢經費的管道:

學校課外活動組或學生事務處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網站
各縣市政府青年事務網站
搜尋引擎,如Google搜尋「學生社團經費補助」等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