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製永續報告書

社群:管理學 management

編製永續報告書,應依循櫃買中心之「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採用 GRI 準則並參考 TCFD 架構。企業應每年進行關鍵議題鑑別、揭露環境(E)、社會(S)及治理(G)指標,自114年起可使用「ESG數位平台」產製,並於每年8月31日前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櫃買市場業務宣導網站 

以下為櫃買中心規範的編製關鍵要點:

1. 法規遵循與適用對象

強制申報: 依「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所有上櫃公司自 114 年起均應編製並申報前一年度(113年)之永續報告書。

相關規章: 應遵循「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上櫃公司入口網 

2. 編製流程與架構 (GRI + TCFD)

框架標準: 採用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發布之準則(通用準則、行業準則、重大主題準則)。

重大性分析: 鑑別影響企業永續經營的關鍵議題(重大主題)。

氣候揭露: 納入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框架,揭露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

實作指引: 可參考「如何準備及編製永續報告書手冊」,櫃買市場業務宣導網站 

3. 數位工具輔助

櫃買中心與證交所建置「ESG數位平台」,提供自動化編製輔助功能,包含報告書框架、重大主題指引等,櫃買市場業務宣導網站

4. 確信與申報

第三方確信: 特定產業(如食品、化工、餐飲、金融)或特定規模企業之永續指標,應取得會計師之確信報告。

申報期限: 每年8月31日前將報告書上傳至公司網站,並申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TWSE 公司治理中心 

5. 資源連結

櫃買中心永續專區(接軌IFRS)

上櫃公司入口網-永續報告書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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