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解放日」vs 關稅 vs 國家緊急狀態

美國川普總統要宣布提高關稅,為何也要宣布國家緊急狀態呢?
美東時間2025 年4 月2 日,美國總統川普,在白宮宣布「解放日」(Liberation Day)行政命令:美國將對所有進口商品徵收至少10% 的「普遍關稅」,並對貿易逆差國,實施最高達50% 的所謂「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s)。「貿易逆差國」包括日本、中國、越南、臺灣等在內。

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如下,和讀者分享:

美國前總統川普宣布提高關稅並宣布國家緊急狀態,可能是主要基於以下考量:

解決貿易逆差與不公平貿易:

  1. 川普政府認為,美國長期以來的貿易逆差,特別是對部分國家的貿易逆差,已對美國經濟和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2. 透過宣布國家緊急狀態,川普政府得以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等法律,採取更強硬的貿易措施,以期迫使貿易夥伴改變其貿易政策,實現更公平的貿易環境。

保護美國產業與就業:

  1. 川普政府認為,提高關稅有助於保護美國國內產業,特別是製造業,使其免受外國競爭的衝擊。
  2. 提高關稅也被視為一種手段,以促進美國國內就業,減少對外國供應鏈的依賴。

強化國家安全:

  1. 川普政府認為,部分貿易關係可能對美國的關鍵供應鏈和國防工業基礎構成威脅。
  2. 透過宣布國家緊急狀態,川普政府得以採取措施,確保關鍵物資和技術的供應安全,強化國家安全。

總而言之,川普政府宣布國家緊急狀態,可透過強化貿易手段,來達成經濟與國家安全上的目標。

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

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是什麼?我們參考「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提供的資料,簡介如下:

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 50 U.S.C. §1701-1708,下稱IEEPA)是美國總統針對國際經濟局勢,進行多種經濟交易相關限制之法源依據。

只要外來任何威脅造成美國家安全、外交政策或者經濟出現隱憂,美國總統即可按IEEPA依職權調查、管制或限制「任何與特定國家的外國匯兌交易、透過金融機構進行任何涉及該國利益的信貸移轉或支付、輸入或輸出外幣或證券;亦可凍結與特定國家或該國人民有關的財產權」。

1979年,卡特總統(Jimmy Carter)援引IEEPA因應伊朗人質危機(Iran Hostage Crisis),係迄今最長時間的經濟制裁(sanction);2001年的911空襲事件之後,美國國會大幅擴張IEEPA,同時制裁阿富汗(Blocking Property and Prohibiting Transactions with the Taliban)。

近期的中美貿易戰中,IEEPA亦扮演重要角色。舉例而言,2019年5月15日,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即以IEEPA發布〈行政命令:保護資通訊技術及服務之供應鏈〉(Executive Order on Securing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and Services Supply Chain),並於翌日將華為及其遍布26國的68間子公司列入《出口管制規則》(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之管制名單。

美國憲法起草時,並無談及緊急權力(emergency powers)之概念,所以在過去的兩個世紀,美國總統僅能個案處理(ad hoc)緊急狀況,國會再後續追認。

20世紀以降,美國開始出現緊急權力模式:透過國會立法,將原應由國會代表人民行使的權力(delegated powers)授予總統在緊急狀況下直接行使。

復有1976年的《國家緊急法》(National Emergencies Act,下稱NEA),而1977年通過的IEEPA即是依NEA為法源所設。

當美國總統行使IEEPA,必須遵守NEA:立即向國會發送緊急命令公告,並且將之發布於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總統亦須闡明其發布該緊急命令所援引之法源依據。

《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中,公權力對於私經濟的介入,則可溯及第一次世界大戰末期的《1917年對敵貿易法》(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 of 1917),當時出現始料未及的經濟動員(economic mobilization)與制裁。

社群:管理學 management

空大:轉學考

「空中大學」和「台中科大空中學院」的學生,可以參加大專院校學校的「轉學考」嗎?
以下是我們整理的資料,僅供參考,如有錯誤,請以相關單位正式的資料為準!

根據教育部及各大學轉學考的相關規定,空中大學和台中科大空中學院的學生,在符合特定條件下,是可以參加大專院校的轉學考的。以下為相關資訊:

轉學考資格相關規定

教育部規定:
依「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規定,大學轉學考試報考資格如下: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大學肄業生,修業累計滿二個學期以上者。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或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境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之專科肄業生。
持有專科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明書。
年滿22歲、持有高級中等學校畢(結)業證書或已修業期滿者,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80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
大學或空中大學之大學程度學分課程。

空中大學學生:
空中大學的學生,只要修業累計滿兩個學期以上,或符合上述教育部規定的其他資格,即可報考。
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得90學分者。

台中科大空中學院學生:
台中科大空中學院的學生,若為專科畢業生或符合相關轉學資格,也能報考。
各大學對於轉學考的資格認定略有不同,因此還是需要查看你想轉入的學校,所公告的簡章為準。

注意事項:
各大學轉學考的資格、考試科目、錄取標準等皆不相同,考生務必詳細閱讀各校簡章。
部分大學對於轉學生有學分抵免的規定,考生可事先向欲轉入學校詢問。

總結來說:
空中大學和台中科大空中學院的學生,只要符合各大學轉學考的資格規定,都有機會透過轉學考進入其他大專院校就讀。建議有轉學意願的學生,提早蒐集相關資訊,並做好充分準備。

社群:古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