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網路新聞得知,國立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先生於 2026 年剛展開第二任校長任期,僅過幾天後,即私下前往美國參加夏威夷大學馬諾阿分校(University of Hawaiʻi at Mānoa)的校長遴選決選。事件於 7 月底遭揭露後,引發校內外強烈震撼。
事件爭議核心
誠信危機與「騎驢找馬」疑慮:剛獲續任承諾即赴美應徵新職,被質疑對清大缺乏承信與承諾,將國立頂尖大學校長職務視為跳板。
回應方式引發二度爭議:高校長事後以「不了解東西方文化體系觀感差異」為由解釋,並提出捐出一個月薪水,被外界與媒體抨擊為規避責任、試圖以金錢擺平誠信問題。
學界與社會反彈升溫:中研院院士(如梁賡義、林本堅)、前交大校長張懋中、全教總及清大校內教授紛紛連署發聲,呼籲其應主動引退或接受校內信任投票。
具體建議
一、 校長個人:展現教育風骨,化解對立
主動引退或請辭:大學校長為學校精神象徵,領導基石建立於誠信與師生信任。若信任基礎已告破裂,主動引退能為個人職涯保留尊嚴,並避免學校持續陷入內耗與形象受損。
交付校務會議信任投票:若高校長認為仍具治校正當性與支持度,應主動向校務會議提案進行「信任確認投票」(Re-confirmation Vote),交由清大學術共同體決定去留,而非僅靠聲明或捐款宣示。
二、 清華大學校方:啟動治校機制,修補社群信任
落實校務會議監督:校務會議代表應主動針對此議題展開實質討論與評估,明確表達校內師生立場,扮演好大學自治與監督角色。
建立危機溝通與公開對話:校長與行政團隊應舉辦公開座談會直接面對師生與校友質疑,而非僅透過發言人或新聞稿發表「治校成績即誠信」等防衛性聲明。
三、 教育部與制度層面:補強公立大學校長遴選與續任規範
修訂續任合約與誠信條款:目前規範對國立大學校長在任期間「跨國/跨校求職」缺乏法律限制,導致只能靠道德自律。教育部應檢討校長遴選與續任辦法,加入任期承諾相關規範與違約聲明。
完善退場與問責機制:釐清國立大學校長在發生重大爭議或信任危機時的明確處理程序,避免類似爭議陷入制度模糊地帶,影響台灣高等教育的國際聲譽。
社群:小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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