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學術研討會:社會團體研究

社群:小梅

公民的「結社自由權」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一位公民,可加入或組織哪幾個/類型的「團體」?法律沒有限制。在臺灣的民主社會中,組成社會團體,是公民的基本權利。
參考「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摘要如下:

社會團體之組織,應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章程草案及發起人名冊等向主事務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許可。

發起人戶籍或工作地(以團體為發起人者,其代表之戶籍或工作地)分布於七個以上直轄市、縣(市)者,得向內政部申請籌組全國性社會團體。

社會團體分類如下:
(一)學術文化團體:以促進教育、文化、藝術活動及增進學術研究為主之團體。
(二)醫療衛生團體:以協助醫療服務,促進國民健康為主之團體。
(三)宗教團體:以傳布宗教教義或促進宗教發展為主之團體。
(四)體育運動團體:以普及全民運動,增進身心健康;發展競技運動,強化運動技術水準;蓬勃運動產業及運動學術研究為主之團體。
(五)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以辦理社會服務及慈善活動為主之團體。
(六)國際團體:以辦理國際交流活動,促進我與他國人民間之認識及連繫為主,經外交部認定之國際組織同意在我國設立之國內總會組織或經外交部同意之我與他國間之對等交流團體。
(七)經濟團體:以農業(農林漁牧狩獵業)、工礦業(礦業、製造業、水電燃料瓦斯業、營造業)、服務業(商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金融保險、不動產及工商服務業等)等經濟性任務或相關學術研究、發展為主之團體。
(八)環保團體:以提昇環境品質,從事環境保護,維護環境資源為主之團體。
(九)宗親會:以姓氏相同者為主所組織之宗親團體。
(十)同鄉會:以原籍貫或出生地(以省市、縣市區域為準)相同者於他行政區域組織之同鄉團體,或區域同鄉團體聯合海外同鄉團體組織之世界同鄉總會。
(十一)同學校友會:以聯絡有正式學籍之國內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已離校肄業)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研修結業)同學校友情誼為主之團體。
(十二)其他公益團體。

以善勝惡

基源線上聚會 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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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

讀經

羅馬書:Chapter 12

1所以弟兄們!我以天主的仁慈請求你們,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這纔是你們合理的敬禮。
2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反而應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什麼是善事,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

6按我們各人所受的聖寵,各有不同的恩賜:如果是說預言,就應與信德相符合;
7如果是服務,就應用在服務上;如果是教導,就應用在教導上;
8如果是勸勉,就應用在勸勉上;施與的,應該大方;監督的應該殷勤;行慈善的,應該和顏悅色。
9愛情不可是虛偽的。你們當厭惡惡事,附和善事。
10論兄弟之愛,要彼此相親相愛;論尊敬,要彼此爭先。
11論關懷,不可疏忽;論心神,要熱切;對於主,要衷心事奉。
12論望德,要喜樂;在困苦中,要忍耐;在祈禱上,要恆心;
13對聖者的急需,要分擔;對客人,要款待。
14迫害你們的,要祝福;只可祝福,不可詛咒。
15應與喜樂的一同喜樂,與哭泣的一同哭泣。

20所以:「如果你的仇人餓了,你要給他飯吃;渴了,應給他水喝,因為你這樣作,是將炭火堆在他頭上。」

(註:感謝來源;「思高聖經」 https://www.ccreadbible.org 方濟會思高讀經推廣中心)

(註:本社群推薦的聖樂版本;感謝來源:網路)

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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