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群:Tim
為成立「基源線上聚會」和推行活動,我們作了討論和整理。歡迎大家的指導!
Tim:
1: 我的最初目的只是希望能讓人認識神,但不幸的是大多數的人會聽不進去,所以從熟悉的同學或人下手,以一種較輕鬆的方式進行,只能埋下種子。
2: 每個人都是在意想不到的機緣下認識神,進而了解基督是智慧的泉源,沒有異象。
3: 上帝會帶領我們,只需跨出第一步,將我所有的財富獻給上帝,化為永恆的愛是我唯一的願望。
我不認為需要擔心太多,一切交付給神。我已不再批評別人,因為上帝會以一樣的標準審判我,我得有別的作為。
Francis:
要讓人認識神,就是我所謂的傳福音…。
我覺得這是我們每個人的自由,是可以選擇要不要開始作?每個人要作多少?沒有勉強的,沒有負擔。但是要記得,最後自己要面對神。
「神」是什麼?「傳福音」是什麼?
單單就「簡單」的「名詞」,就可以發想和討論很久了。
對於真義的討論,是很重要的,但為避免被困在討論的陷井中而耗費太多資源,導致自己什麼事都沒作,只是持續的動嘴巴和作意見的爭執?我自己的選擇,是在一個大方向內,實際去做,邊作邊調整,先求有,再求好。
但是要注意,「大方向」是要依照或至少是順著神的計畫的,如果連大方向的方向都不對,那就危險了。
我們成立這個社群是為了:
傳福音
練習傳福音
…
只要在這些目的內,並沒有排斥特定的人或作法,大家都是老朋友的,私聊都可以自由進行的,沒有被限制。
別的教會或弟兄姐妹作不好的,我們都可以看到或經歷的,也已了解。
我們不要學壞的,要想去作好的,在基督的帶領下,盡自己的能力去做。我知道很多教會的問題,是大問題,但我更想知道的是,我們自己要做什麼,而且是要實際的去作,互相鼓勵與扶持。
我看到聖經:【福音:瑪二二34-40】
35他們中有一個法學士試探他,發問說:
36「師傅,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
37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
38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
39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40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這就是我個人認為的「大方向」。在這個大方向之下,找方法去作,如果有更好的方法,就作!
目前我們討論的結果是,我們想去傳福音,但是怎麼做?我們還在練習當中。
感謝大家給我們真實的聲音和嚴格的督促,也歡迎加入,但不勉強。
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就遇到很多的問題,教會有二千年的歷史,但直到現在,同樣的,教會也遇到很多問題。我們在摸索中,繼續前進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