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愛的行為,這信心是死的
基源線上聚會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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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大字 tokyotim
內容綱要
一、愛是不按外貌待人(1~7節)
1.按外貌待人絕不是出於信心的行為(1節)
2.重富輕貧乃是偏心待人(2~4節)
3.重富輕貧不符神對信和愛的原則(5~7節)
二、按外貌待人乃是犯法的行為(8~13節)
1.按外貌待人就違犯『要愛人如己』的至尊律法(8~9節)
2.若違犯一條律法,就是違犯全部律法(10~11節)
3.按外貌待人乃不憐憫人的行為,要受律法無憐憫的審判(12~13節)
三、若對弟兄缺乏愛的行為,這信心是死的(14~20節)
1.沒有行為的信心不能救人(14節)
2.沒有行為的信心不能助人(15~16節)
3.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17~20節)
四、真實的信心須與行為並行(21~26節)
1.亞伯拉罕的信心藉獻以撒的行為得著成全(21~24節)
2.喇合的信心藉接待使者的行為得著稱義(25節)
3.信心與行為有如身體與靈魂,相依並存(26節)
1. 本周經文 雅各書:第二章
1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
2若有一個人戴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
3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
4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
5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
6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嗎?
7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敬奉(所敬奉:或作被稱)的尊名嗎?
8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9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
10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11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12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13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14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15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16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17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18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19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兢。
20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21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22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23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25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2 . 主禱文(和合本)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祢的名為聖。
願祢的國降臨;
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祢的,直到永遠。
阿們!
3. 祈禱.聖樂讚美主 / 為主作見證
4. 組員對於本次主題分享個人經驗與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