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吉他(與搖滾樂團)訓練,可以作為「實驗教育」的一部份嗎?
實驗教育的核心精神即為打破體制內單一標準,尊重學生的多元適性發展。將電吉他(與搖滾樂團訓練)結合教育理念,編撰於向教育局申請的「實驗教育計畫書」中並獲得審議通過,應該就能合法成為正式課程。
課程可規劃的四大面向
音樂技能與創作實務:電吉他演奏技巧、吉他效果器與音箱聲學原理、數位音樂製作(DAW)、歌曲詞曲創編與編曲練習。
團隊協作與情意教育:樂團合奏(Jamming)、團員溝通與衝突化解、舞台表演心理學、自我表達與情緒梳理。
跨領域專題導向學習(PBL):舞台音響(PA系統)與燈光工程、音樂祭獨立策展、專輯視覺設計、數位發行與社群行銷。
人文歷史與次文化研究:搖滾樂發展史、當代流行音樂文化分析、音樂與社會運動議題探討。
送審計畫時的撰寫建議
實驗教育審議委員會主要關注課程的「教育意涵」與「執行配套」,計畫中建議特別強調以下三點:
連結核心理念:避免寫成單純的「補習班才藝課」,需明確說明樂團訓練如何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團隊溝通、美感素養或專案執行力。
多元評量機制:以成果發表會(LIVE演出)、獨立創作 EP 專輯、學習歷程檔案(Portfolio)或樂團日誌取代傳統筆試。
安全與配套措施:列出練習室隔音設備、聽力保護機制、器材使用安全規範以及師資評估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