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稱義」vs「因信免責」

問題:
依最近的新聞報導,花蓮○○教會的女教友(職業:教師)死亡,疑似是被男教友姦殺;案情調查中。「因信稱義」如何來解釋這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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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稱義」是基督教神學的核心教義之一,它強調人得救是本乎上帝的恩典,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而不是依靠個人的行為或功德。這個教義的核心是上帝主動地赦免相信祂的人,並算他們為義,使他們在上帝面前有合法的地位。

然而,必須強調的是,「因信稱義」並不是「因信免責」或「因信放縱」。以下幾點有助於理解這個教義與這起不幸事件的關聯:

  1. 「因信稱義」並非允許犯罪: 這個教義並不是說信徒可以隨意犯罪而不受後果。聖經中明確教導信徒要過聖潔的生活,與他們的信仰相稱。信心必須帶來生命的改變和行為的更新。
  2. 道德責任依然存在: 即使人是因信稱義,信徒仍然有道德責任,要遵守社會的法律和倫理規範,更要遵守上帝的誡命,愛人如己。姦殺是極其嚴重的罪行,無論行為人的信仰如何,都不能以此教義來開脫其罪責。
  3. 濫用教義的危險: 有些人可能會誤解或濫用「因信稱義」的教義,認為只要相信耶穌就可以為所欲為。這種理解是錯誤且危險的。真正的信心會產生好行為,而不是放縱私慾。
  4. 教會的責任: 教會有責任正確地教導「因信稱義」的真諦,強調信心與行為之間的關係,並建立健康的信仰群體,防範和處理不當行為。對於教會內發生的犯罪事件,教會應當秉持公義,協助受害者,並追究加害者的責任。
  5. 個人責任: 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信仰不能成為逃避法律制裁或道德譴責的藉口。

總結來說,「因信稱義」是一個關乎個人與上帝之間關係的救贖教義,它並不否定社會的法律、道德倫理以及個人對自己行為的責任。

花蓮教會發生的這起令人髮指的姦殺事件,是犯罪者個人扭曲的行為,與「因信稱義」的真正含義毫無關聯。教會和社會都應當譴責這種暴力犯罪行為,並追究法律責任。同時,教會也應當反思如何在信仰群體中建立更健全的倫理和安全機制,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社群:小金

聖經佳句名片

把聖經佳句寫在自己名片上,這有違反 聖經或教會 的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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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聖經佳句寫在自己的名片上,這本身沒有違反聖經或教會的普遍規定。
聖經鼓勵信徒在日常生活中見證信仰,而名片可以成為一個接觸點。

然而,在這樣做的時候,有幾個需要考慮的方面,以確保你的行為是合宜且能榮耀上帝的:

動機純正: 你是為了分享信仰、鼓勵他人,還是為了炫耀或自我宣傳?動機應該是出於愛和關懷,希望將福音的好消息帶給他人。

經文選擇: 選擇的經文應該是能夠帶來安慰、鼓勵或引導的,並且在簡短的名片空間內容易理解。避免斷章取義或使用可能引起誤解的經文。

個人行為: 你的個人行為是否與你名片上的經文相符?如果你的行為與聖經的教導相悖,名片上的經文可能會顯得諷刺或虛偽。

尊重他人: 要尊重他人的信仰和觀點。派發名片時要出於自願,不要強迫或冒犯他人。

教會立場: 雖然沒有普遍的禁止,但不同的教會或宗派可能有不同的強調或看法。如果你不確定,可以諮詢你的教會領袖或牧師的意見。

總結來說,將聖經佳句印在名片上本身沒有錯,甚至可以成為一個分享信仰的機會。但關鍵在於你的動機、選擇的經文、你的個人行為以及你與他人的互動方式。

你可以思考以下問題來幫助你做出決定:

你希望透過這張名片達到什麼目的?
你選擇的經文是否適合在這種場合使用?
你的生活是否能為你名片上的經文作見證?
如果你能以真誠和尊重的態度來使用印有聖經佳句的名片,它就能成為一個有意義的信仰分享方式。

社群:小庭

獨占教會?

如果有一個人,他在當牧師或神父,他覺得很好,所以他就想,這麼好的事,只有他自己可以作,不讓別人作。這樣有違反聖經的什麽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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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情況觸及了聖經中關於服事、謙卑、以及肢體關係的重要原則。

雖然聖經沒有直接禁止一個人「覺得很好,所以他就想,這麼好的事,只有他自己可以作,不讓別人作」的想法,但這樣的想法與聖經的核心教導是相違背的。

以下列舉一些可能相關的聖經原則:

肢體生活與恩賜的多樣性: 聖經強調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由許多不同的肢體組成,每個肢體都有其獨特的恩賜和功用(哥林多前書 12:12-27)。如果一個人認為只有自己能做牧師或神父的工作,就忽略了其他信徒可能擁有的恩賜和在教會中服事的潛力。保羅在羅馬書 12:4-8 也提到恩賜各有不同,應當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

謙卑與服事的心志: 耶穌基督是僕人的榜樣,他教導門徒要彼此服事,並且以謙卑束腰(馬太福音 20:25-28,約翰福音 13:1-17)。認為只有自己才能做好某件事,可能源於驕傲,這與基督的教導相悖。牧師或神父的角色,本質上是服事上帝的子民,而不是獨佔權柄。

福音的廣傳: 耶穌吩咐門徒要將福音傳遍天下(馬太福音 28:19-20)。如果一個人限制他人參與服事,實際上也可能阻礙了福音的更廣泛傳播和教會的成長。

聖靈的引導: 聖經教導聖靈會將不同的恩賜分給信徒,並引導他們在教會中服事(哥林多前書 12:4-11)。一個人若想獨攬事工,可能沒有順服聖靈在他人身上的工作。

愛與合一: 耶穌強調信徒之間要彼此相愛,合而為一(約翰福音 13:34-35,約翰福音 17:20-23)。排斥他人參與服事可能會導致教會內部的分裂和不和諧。

天主教教理:
作為他們的近人、積極為他們服務的責任尤其迫切。「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瑪 25:40)。

總結來說,雖然聖經沒有明確地說「你不能因為覺得自己做得很好就不讓別人做牧師或神父」,但這種想法所反映的自我中心、不願分享、以及對他人恩賜的否定,是與聖經中關於肢體、謙卑、服事和愛的原則相違背的。一個真正蒙召的服事者應該是樂意與他人分享,一同建立基督的身體。

社群:阿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