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源吸金案」是台灣經濟史上規模最大的地下投資老鼠會詐騙案,吸金高達近千億新台幣,受害者高達16萬人。在主謀沈長聲等人脫產入獄、隨後輕判假釋並繼續過著奢華生活的背景下,台北地方法院的鄭麗燕法官(人稱「媽媽法官」)接手了這個人見人怕的陳年爛攤子。
研究鄭麗燕法官追究與清算的過程、取得的績效,簡述如下:
鄭麗燕法官追究「鴻源案」的過程
鴻源破產案歷經20多年、換過10位法官,因為債權人多達15萬人、資料堆積如山,加上主謀早已脫產,極難處理。鄭麗燕法官接手後,展現了驚人的「耐煩」與毅力:
拒絕賤賣資產,拉高拍賣底價: 一般法拍案件如果賣不掉就會不斷流標、打折。但鄭法官設身處地為被害人著想,盯緊鑑價公司,一件一件頂住壓力、設法提高底價拍賣,不讓鴻源留下的剩餘資產被賤賣,歷時數年將扣押的不動產成功處理掉。
地毯式尋人,用最笨的方法落實正義: 清算資產後要分還債款,但15萬名債權人中有上萬人失聯(搬家、過世等)。鄭法官花了一年多,逐一向戶政機關比對查核,甚至聯絡繼承人,確保每個人都能拿到該拿的錢。
發上萬公函,被誤認為「詐騙集團」: 2008年間,她為了發還款項,一口氣寄出1萬5千多封公函要求債權人提供匯款帳號。因為規模太大,甚至連基隆的警察都誤以為是新型詐騙,把法院公文貼在公告欄當反詐騙教材,逼得她啼笑皆非、四處澄清。
追緝沈長聲的法律限制: 依《破產法》規定,破產人生活必須簡約且限制住居。沈長聲出獄後頻頻被媒體拍到住豪宅、喝名酒,鄭法官多次傳喚沈長聲出面說明資產去向,但沈長聲狡兔三窟,並未居住在戶籍地,始終刻意躲避法院的實質追查,直至其於2022年在廈門猝逝。
追討與清算之績效
成功追回並分還40多億元: 雖然相比於近千億的吸金總額,這筆錢只是零頭,但在主謀高度脫產、案情延宕20年的惡劣條件下,能挖出並發還40幾億元已是司法奇蹟。
找回1.5萬名失聯受害者: 透過長達一年的戶政比對,成功讓上萬名以為求償無門、甚至已經過世的受害者(由家屬繼承)拿回血汗錢。
實踐「正義不打折」的示範: 雖然許多受害者平均分到的只有數千元,但鄭麗燕法官證明了「法院有責任把錢交回人民手裡」,為台灣司法樹立了極高的公益與道德典範。
對於金融犯罪之預防建議
從鴻源案到現代橫行的詐騙、虛擬貨幣吸金,金融犯罪的核心始終是利用人性的「貪婪」與「資訊不對稱」。要有效預防,必須從前端監理、中端阻斷到後端懲治進行全面改革:
1. 強化前端科技監理(RegTech)與廣告管制
源頭阻斷高投報廣告: 政府應立法強制社群平台、搜尋引擎對「高收益、保證獲利」的投資廣告進行實名審查,若未盡審查義務流出詐騙廣告,平台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AI異常資金監測: 運用大數據與AI分析銀行人頭帳戶及虛擬錢包,當特定帳戶出現短期內大量小額匯入、隨即大額提領或轉出之異常特徵時,系統應自動觸發早期警示並暫時限制轉帳。
2. 優化中端機制:早期資產凍結與跨國追贓
即時「動態凍結」: 金融犯罪最難追回的就是資金。應建立司法機關與金融機構的快速通報連線,在被害人報案的「黃金1小時」內,自動全面凍結涉案帳戶的所有下游轉帳鏈,防止迅速洗錢脫產。
加強國際司法互助: 現今吸金犯罪多將資產轉為虛擬貨幣或移轉至境外(如沈長聲後期轉往中國大陸及海外)。政府需深化與國際反洗錢組織(如APG)及各國警政的跨國財產查扣互助。
3. 深化全民金融素養與「反詐免疫力」
推動常態化財商教育: 教育部與金管會應將金融風險教育納入國民基本教育,讓民眾普遍認知「世界上不存在高報酬、低風險的投資」。
建立透明的合法投資查詢平台: 強化金融評議委員會或證期局的宣導,讓民眾在投入資金前,能一鍵查詢該機構是否具備合法集資執照。
4. 改革後端懲治:加重刑責與精簡清算程序
落實「終身剝奪非法利得」: 修正刑法與擴大沒收機制。不能讓犯罪者抱持「關幾年、出來享受幾輩子」的僥倖心理。只要未全額賠償被害人,其出獄後的奢華生活開銷、名下親友突增的資產,皆應列為潛在犯罪所得予以追繳。
精簡集體訴訟與清算程序: 參考鄭麗燕法官的痛點,未來面對大規模金融犯罪,司法應建立數位化的債權登記與自動發還系統,避免耗費數十年行政成本。
金融犯罪不斷演變,從早期的地下投資公司到現在的虛擬貨幣、假投資APP,本質從未改變。現代社會要對抗這類層出不窮的變種金融詐騙,最迫切需要提升的是政府的科技執法能力,還有民眾自身的防詐意識。

社群:小甘

